发布时间:2025-08-26
依托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以下简称“广州健康院”)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University of Auckland,以下称“奥克兰大学”)共建的“中国—新西兰生物医药与健康‘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广州健康院与奥克兰大学在深厚的科研合作基础上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旨在为国家和区域生物医药领域培养高层次国际人才,打造南太平洋地区和“一带一路”国际科技人才培养与交流的重要平台。
本项目录取学生为定向培养生,录取学生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国际博士联合培养资助指南》(以下简称“资助指南”)申请广州市黄埔区培养资助,并在完成学业后回广州市黄埔区服务(就业或创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生物医药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2025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4名,招生导师组及招生专业信息详见附件1。
三、学制及培养要求
学制为4年,分别在奥克兰大学学习3年,在广州健康院学习1年。由广州健康院及奥克兰大学双方导师组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完成培养计划并达到广州健康院及奥克兰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由奥克兰大学发放毕业证书。
四、报考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地区居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申请黄埔区国际博士联合培养资助日期)。
4. 课业成绩和英语水平等需满足奥克兰大学入学基本要求:
(1)GPE不低于6.0分(具体计算方法见奥克兰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gpecalculator.auckland.ac.nz/?utm_source=auckland&utm_medium=doctoral);
(2)雅思(学术类)总分不低于6.5分且单项不低于6.0,或者托福总分不低于90分(写作不低于21分),语言类成绩考试时间距离申请本项目时间不得超过2年;
5.考生已取得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在录取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6.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时间)。并在录取前提供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7. 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博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或博士生,且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8.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广州健康院与奥克兰大学双方规定的体检要求以及新西兰学生签证的要求。
9. 其他未尽要求参照广州健康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并须同时符合奥克兰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其他要求。
(二)考生要与报考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招录过程中,双方导师或其中一方导师均有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权利。
(三)面试考核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9日。
(二)报名材料:
1. 《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请见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名)、个人英文简历(不指定模板)。
2. 3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模板请见附件3,由推荐专家填写后邮寄至广州健康院,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原件)。
3. 硕士(或博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4. 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5.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2年)。
6. 符合奥克兰大学入学要求的有效英语成绩证明。
7. 学历认证材料:
(1)获得境内学历人员,须提交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确保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9日后,过期后可补交,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2)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8. 由学习或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
9.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学术论文全文、专利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高清扫描的PDF格式文件电子版(按序号顺序合并为1份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education@gibh.ac.cn,并将纸质版材料按以下收件信息邮寄(请邮寄邮政EMS或顺丰快递)至广州健康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0号教育处
收件人:卢老师
邮 编:510530
电 话:020-32015310
六、考核安排
按照《中国科学院广州健康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4)执行,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通过广州健康院组织的考核后,还须按奥克兰大学的有关规定接受其审核。
七、体检要求
体检在考核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州健康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同时应符合奥克兰大学入学身体健康要求,并在新西兰签证要求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或机构体检(体检机构名录查询网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process-to-apply/applying-for-a-visa/providing-evidence-and-documents-to-support-your-visa-application/health-requirements/doctors-who-can-do-x-rays-and-medical-examinations/?keyword=guangzhou&page=1&filter_0=China)。
八、录取和入学报到
(一)根据预计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综合表现及奥克兰大学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体检结果、综合表现不符合要求的,或未能通过奥克兰大学审核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的考生,自收到奥克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6个月内未能获得新西兰学生签证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录取后须签署《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以下简称“定向培养协议”)。
(四)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和党组织关系(若有)不转入广州健康院。
(五)录取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出至奥克兰大学报到学习。因特殊情况须延期派出的,按定向培养协议规定执行。
九、费用与资助
(一)录取考生需缴纳定向培养费,具体缴费标准及要求按定向培养协议执行。录取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培养费通过汇款的方式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培养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汇款时须备注“本人姓名+境外联培博士项目培养费”。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银行账号:683457741947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科学城支行
(二)录取考生须向奥克兰大学缴纳学费,学费标准、缴纳时间及方式按奥克兰大学官网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求执行。
(三)考生录取后按资助指南及定向培养协议申请广州市黄埔区国际博士联合培养资助,申请要求、资助标准、方式和要求以资助指南及定向培养协议规定为准,并按培养协议规定如期完成学业后回广州市黄埔区工作(就业或创业)不少于5年。
(四)培养资助无法覆盖学费、生活费和旅费的部分,须考生自行承担。
十、违纪处理
对提交虚假材料、考核作弊、违反签证规定及其他违反广州健康院招生规定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本项目的博士研究生与原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已录取考生不能按时报到、取消录取资格的,广州健康院不承担责任。
(二)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后续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教育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0号A320室
邮编:510530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15310
电子邮箱:education@gibh.ac.cn
官方网站:http://www.gibh.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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